“以前只聽說過碳達峰碳中和,但不知道什么意思,今天算是搞明白了”。在安徽旌德縣廟首林場,宣城“碳匯認購”第一案當庭宣判,一場“家門口”的庭審讓不少旁聽群眾豁然開朗。
廟首林場是全國首批碳匯交易地,安徽省首家碳中和試點單位。5月31日,在“6.5”世界環境日來臨之際,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采取巡回審判的方式,在林場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以碳代償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當庭宣判被告宋某向廟首林場認購碳匯80.49t(48元/t)用于替代履行生態環境賠償責任。庭后宋某當場履行完畢。
2022年5月至6月,宋某在未辦理采伐證的情況下,擅自雇傭他人在旌德縣版書鎮采伐林木431株,立木蓄積26.0673立方米。經專家評估,該行為導致一定時期內區域林業資源損失,森林生態系統固有的水源涵養、土壤保持、氣候調節、碳匯釋氧等生態服務功能下降,松材線蟲病傳播風險增加,造成森林服務功能損失和生態修復費用共計3863.58元。
“認購碳匯是對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責任承擔方式的一種司法創新?!卑讣修k法官介紹,考慮到宋某采取的是間伐,且原地尚有其他竹木及低矮植被,補植復綠意義不大,以碳代償能夠有效克服修復時間、場地條件、管護能力等限制。據了解,碳匯認購賠償資金將通過組織當地群眾開展異地補植復綠的方式用于生態環境修復。
庭審結束后,法官還對旁聽的群眾開展了環境資源保護普法宣傳。旌德法院聯合縣檢察院、縣林長辦共同為“雙碳”司法保護實踐基地揭牌。(洪駿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